第七十九章案中藏针
“房子是我妈住的,是我爸口头说留给我们的,十几年谁也没管过,现在他们突然来,是想抢!”
这句“是想抢”,让林语宁坐在会议室里许久都没能忘记。
因为她太清楚,有多少所谓的“亲戚”、多少所谓的“代持人”,就是在法律不清、感情模糊的夹缝里,凭着一点点规则漏洞,把原本属于最弱一方的东西,一点点咬走。
而她的责任,就是站在那人身前。
替她守住哪怕只是一套老屋的一半。
哪怕一砖一瓦,都值得。
桌上的电话忽然响起,是小陈的语音通话。
“林律师,资料查清了!”
“对方声称是代持关系的‘陈永胜’,名下曾在2012年以另一人名义购入多套房产,经查与张家无任何实际经济往来!”
“而所谓的‘代持收据’,是陈永胜本人打印的一张口头承诺文档,没有公证、无第三方签字!”
“关键是,这份收据上的时间,是2011年5月20日!”
林语宁眼神一凛。
“张晓慧当年6月出生!”
“5月的时候她母亲正在生产!”
她站起身,拿起笔,在记录纸上写下—
【收据落款时间早于孕期结束,不具备实际效力!】
她把文件夹一合,收进包里,语气淡定却不容置疑:
“这个案子,我们打!”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