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。
二人可不比司马迁,有个太史令的老爹。生活上,二人都过的极苦,尤其以任安为例,最为清贫。
这时公孙敬声突然问道:「怎么,你俩听过我的名字?」
仅仅从年龄上来说。
任安和田仁都已经快二十岁的样子了,比霍光这个少年可大的多。而公孙敬声才十五左右,还是小很多的。
但毕竟出身好。
田任和任安都要恭维着他。
只听田仁说道:「认识,当然认识,公孙兄花十万钱请芙香姑娘饮酒的事情,可是美谈!」
这时。
霍光皱了皱眉,道:「芙香?」
这个名字,他并不陌生。
原先便是来自平阳公主那的歌姬,后来偷偷去了长安乐酒楼,算是那批歌姬里面,容貌最为漂亮的了。
然而。
这个时候,公孙敬声却是哼哼着说道:「美谈?呵呵,我想外面的人,都在笑我傻才对吧,花十万钱,请一个歌姬吃酒。」
听闻此话。
霍光顿时多看公孙敬声一眼。
一个人知道自己傻,那还有的救!
可他正这样想着,那公孙敬声却又在此刻说道:「告诉你们,本公子可不傻,那十万钱,我花出去值得很。」
「那个傻女人,没几天便将身子给了我。」
「本来我以为她们这样的女人,从事这种勾当,必定身子不干净。没想到,那晚还有落红。」